近日發現很多件申請補助的申請人提供的帳戶非正常戶(靜止戶或終止戶),導致無法順利撥款。請申請人提供(各代辦業者收受)受款帳戶影本時務必再次確認,需提供正常使用的帳戶才有辦法撥款,補助要點第七點已有規定『由申請者自行確認所提供的帳戶為正常戶,若因帳戶終止或靜止等問題,致無法順利撥款者,並經通知限期補正仍未補正者,以退件論』。請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