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機車完成車體回收或報廢手續(不限回收縣市),報廢時車籍應設籍於本縣滿 1 年以上;辦理切結報廢須繳清環保違規之罰鍰後始得申請補助本縣之加碼補助。
※報廢車輛若為設籍雲林縣機車但未滿設籍一年,仍可向本局申請,但僅能領取環保署補助部分,無法領取本縣加碼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