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刊登日期: | 2025/2/7 |
| 發文日期: | 2025/2/3 |
| 發文字號: | 府環空一字第1143600590A號 |
| 主旨: | 劃設「雲林縣崙背鄉東興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生效。 |
| 依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條第三項。 |
公告事項公告:
一、為提升空氣品質,維護縣民健康,特劃設雲林縣(以下簡稱本縣)崙背鄉東興國民小學為空氣品質維護區。
二、管制範圍:本縣崙背鄉東興國民小學校園範圍、出入口及下列周邊道路為管制區(詳如附圖,以座標顯示管制範圍係因東側道路、西側道路及北側道路無路名):
(一)東興路:管制點2(座標:23.754847,120.377020)至管制點3(座標:23.755682,120.372750)間道路。
(二)東側道路:管制點1(座標:23.755761,120.377160)至管制點2(座標:23.754847,120.377020)間道路。
(三)西側道路:管制點3(座標:23.755682,120.372750)至管制點4(座標:23.756734,120.373337)間道路。
(四)北側道路:管制點1(座標:23.755761,120.377160)至管制點4(座標:23.756734,120.373337)間道路。
三、管制措施:自本公告管制措施生效日起,出廠滿5年以上之燃油機車及出廠滿8年以上之汽油汽車,且逾期未完成最近一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者,禁止於管制時段進入前項管制區域內。但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同意之車輛,不在此限。
四、管制時段:非假日週一至週五之7時至17時30分。
五、違反本公告管制措施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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