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崙背鄉東興國小空氣品質維護區自114年7月1日實施,未定檢機車、汽油汽車禁止進入週遭管制路段,違者科技執法告發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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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Q18:切結報廢的資格為何呢?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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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0條第3項規定,若機車未繼續使用,並完全符合下列狀況,車主可經過切結同意後,由監理機關協助完成報廢登記:

1、民國91年之前出廠。

2、民國97年8月1日後無使用道路違規,無投保車輛責任強制險及無參加環保排氣檢驗紀錄。

(2) 民眾欲報廢機車是否符合上述條件,可逕向管轄公路監理機關之車輛管理單位洽詢。(參考資訊:雲林監理站,電話05-5335892轉105,傳真05-5330150)

(3) 請民眾自行向監理站詢問車輛是否符合切結報廢條件,若符合可以臨櫃或電話傳真、郵寄等方式辦理該車切結報廢,立即可免追繳汽車燃料使用費。

(4) 若不服切結報廢條件亦可辦理一般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