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現車輛已逾應定檢期間未定檢,請盡速前往任一家機車排氣檢驗站先”補驗”,後面再依車輛應定檢月份參加定檢。
範例一(同年度逾期未驗):
假設車輛發照月份為3月,則定檢期間為每年2-4月,如果現在是8月發現逾期未定檢,則需馬上前往檢驗站”補驗”,檢驗合格後,下次仍依原定檢期間(即明年2-4月)完成定檢即可。(特別注意!!8月是補驗,不是下次還是8月驗車喔)
範例二(跨年度逾期未驗):
假設車輛發照月份為10月,則定檢期間為每年9-11月,如果現在是8月發現去年應定檢但未辦理,則需馬上前往檢驗站”補驗”,檢驗合格後,下次仍依原定檢期間(即今年9-11月)完成定檢即可(今年8月驗第一次是補驗去年未驗的,第二次9-11月驗車則是驗今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