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行規定凡新車出廠滿五年之機車,皆應每年於行照之原發照月份前一個月至次月份間至定檢站檢測一次,前後有三個月的時間,請在期限內前往受檢。您可以查看行照得知檢驗時間。
(2)您可直接到環境部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請點我】輸入車號後,會顯示車輛基本資料及告知應於何時參加定檢。
請注意!!
雲林縣自113年起全縣已停止寄發定檢通知明信片
請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逕依規定期限主動完成機車排氣定檢即可
或是
於本網站進行應定檢機車簡訊通知登錄作業,本局會於該車應定檢月份發送簡訊提醒,還可參加113年度登錄與定檢抽獎活動,請踴躍上網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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