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於規定時間內進行機車排氣檢驗者,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
2.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檢驗日起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或於期限屆滿後之複驗不合格者,可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
3.逾應檢驗日起6個月仍未實施定期檢驗、未依規定申請複驗或複驗仍不合格者,經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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