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4年機車補助計畫開始囉~詳情請查看3月11日最新消息!!
崙背鄉東興國小空氣品質維護區自114年7月1日實施,未定檢機車、汽油汽車禁止進入週遭管制路段,違者科技執法告發處分
首頁 > 常見問答集 > 機車定檢相關

常見問答集

Q2:基本規定有哪些?
分享到 分享到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line(另開新視窗)
字級大小

1.機車出廠滿五年每年應接受排氣定期檢驗一次。

2.排氣定檢之檢驗期限為行車執照之原發照月份前一個月至次月間。

例如:原發照月份為3月之機車,檢驗期限自2月1日起至4月底止。

3.定期檢驗不合格之機車,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請注意!!

112年起針對設籍斗六市、斗南鎮、虎尾鎮等三市鎮已停止寄發定檢通知明信片

113年起擴大全縣皆停止寄發定檢通知明信片

請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逕依規定期限主動完成機車排氣定檢即可

或是

於本網站進行應定檢機車簡訊通知登錄作業,本局會於該車應定檢月份首月發送簡訊提醒,還可參加112年度登錄與定檢抽獎活動,請踴躍上網登錄